台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愛膳餐券計畫
(本次開放112學年度第2學期餐券申請,12/25-1/25申請)
申請同學需親自出席2/19晚上7點的愛膳說明會
一、願景工程:照顧經濟弱勢或家庭突遭變故在校學生,使其順利就學。在校求
學期間,能免於生活困難之壓力或過度因打工而影響課業與學時間,特訂定淡
江愛膳餐券計畫,提供淡江愛膳餐券,以幫助淡江學子安心就學。
二、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台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
三、協辦單位:社團法人中華商管協會
四、執行單位:社團法人台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急難救助委員會
五、贊助來源:(1) 校友捐款(2) 本校師長捐款(3)系所及地區型校友會捐款(4)其他個人、企業或團體捐助。
六、贊助對象:淡江大學淡水校區在校學生(大學部、進學班、研究所),經由系主任或導師出具家庭經濟遭遇困境、經濟弱勢證明或需要協助之個案。並備齊應繳交之申請
文件。
七、提供期間:一次申請、每名提供一學年約九個月(扣除寒暑假)之在學期間每日中餐及晚餐餐券(每餐補助70元)。用餐地點於數間愛膳計畫特約商店使用
八、申請期間及文件:
新申請者
◎本次申請期間:即日起至12/25-1/25日
◎1/25前繳交電子檔(本網站專區上傳)
◎預計1/29前公告結果,2月開學日當晚參加愛膳餐券說明會並領取餐券
◎通過申請者,餐券提供至學期末最後一天
◎下學期續領餐券需再度申請,大約於學期末前一個月左右開放申請。(請詳閱續領資格)
→申請需註冊會員後再線上填表,填表後可列印申請表
★線上註冊: http://www.taipeitku.org.tw/?pagekey=meal_register&seq=99
★請至本會網站 左側【淡江愛膳餐券專區】上方點選《申請愛膳餐券》
(一) 首次申請應備文件
(1) 申請書乙份-(線上填表後可產出並列印申請書)
(2) 五百字以上之自傳。(需詳述申請原因)
(3) 在學各學期正式成績單(可免附112學年第一學期成績,需有操行成績、學業成績總平均。可利用校務行政系統網站列印,首次申請成績僅作參考,不列入評審標準,但操行成績須80分以上。大一首次申請同學可免附成績證明)
(4)經濟狀況佐證資料
【中華民國國籍者】 全戶收入證明(向國稅局申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)
如何申請:
1)任一國稅局窗口臨櫃辦理(在校生可於淡水國稅局窗口)
2)請備本人身份證正本及印章及全戶成員(父母及18歲以上兄弟姐妹)之身份證
正反面影本及印章。
【境外生身份】必備三項經濟佐證文件
1) 班導或系主任訪談推薦信-載點(說明申請人申請原因、了解家庭經濟狀況及目前工讀狀況)
2)境外生提供正式之海外財力證明或清寒證明(就讀高中、國外校友會、國外政府機構、
駐外單位...等當年度開立之清寒證明或其他有利於證明清寒之文件)
3)淡江大學境外生輔導組清寒證明。
(5)家庭經濟狀況說明書 -載點
(6)輔助文件: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佐證證明(此項目若無可不提供)。
(7)此次申請採線上電子檔申請,免繳紙本及但需給系主任或導師簽章。
(首次通過者愛膳說明會當天請將正本帶來繳交查核 )
(二)續領審核(每學期):已申請通過者續辦適用
【續領資格評核】: 1.學期成績平均70分以上且每科60分以上、操行成績須80分以上
或2.學期成績較上學期持續進步、操行成績須80分以上
→必備文件
在學各學期正式成績單(含112學年第1學期,成績單需有操行成
績、學業成績總平均。可利用校務行政系統網站列印
※此次申請全面採線上電子檔申請,免繳紙本及免至系所或班導簽章。
續領申請者
◎本次申請期間:即日起至12/22-1/25日
◎1/25前繳交112-1成績單電子檔即可(本網站專區上傳)
◎預計1/29前公告結果,2月開學前一日需參加愛膳餐券說明會並領取餐券
◎通過申請者,餐券提供至學期末最後一天
◎下學期續領餐券需再度申請,大約於學期末前一個月左右開放申請。(請詳閱續領資格)
<掃瞄文件>繳交說明(以下適用首次申請者,續領僅需上傳學期成績電子檔)
將所有文件掃描,上傳單一PDF至申請頁面(檔案5MB以內),送交之文件需以申請書為首頁,附件須按照申請書上所詳列之順序
申請書說明:請先於申請頁面中填好申請資料後,網頁上即可印出申請書,申請書需完成導師或主任簽名(推薦原因為師長選填)
→申請需註冊會員後再線上填表,填表後可列印申請表
★線上註冊: http://www.taipeitku.org.tw/?pagekey=meal_register&seq=99
★請至本會網站 左側【淡江愛膳餐券專區】上方點選《申請愛膳餐券》
<文件掃描步驟>
步驟1:掃描所有文件(申請書為首頁),需按照申請書上面詳列之繳付文件順序,將資料排序好再掃描。(限5MB內之單一PDF檔)。掃描文件可利用手機APP...如Microsoft Lens。
步驟2:回到申請頁面上傳檔案(校友會首頁點選愛膳餐券專區-點選愛膳申請紀錄-點選檢視 ,進入後最下方即可上傳文件。(亦可檢視上傳文件)
九、學生配合事項:
(1)出席每學期淡江愛膳餐券說明會(缺席者取消資格)
(2)參與台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活動志工服務,藉此增進服務精神及了解校友會組織,如下:
1.會員大會工作人員(每年3月上旬)
2.獎助學金頒贈典禮(每年12月初)
重點時間提醒:
(1) 申請期間: 12/25-1/25
(2) 1/27-1/29評審會議&結果通知(E-mail通知)
(3) 2/19愛膳說明會領券